XX县驻点招商工作管理规定
为充分调动 驻点 招商 工作 小组的 工作 积极性,进一步规
范对 驻点 招商 工作 小组的管理,提高 招商引资 工作 成效,促
使我县 驻点 珠三角区域 招商引资 工作 实现新突破,特制定本
管理规定 。
一、考勤制度
副组长根据 工作 需要统筹安排。每月考勤表经副组长签名确
认后上交县招商选资项目准入(审核)及建设用地审批(审
核) 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县 招商局 ),由其根据考勤情况
统一发放出勤生活补助。
二、 工作 纪律
故旷工。县招商选资项目准入(审核)及建设用地审批(审
核) 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县 招商局 )将随机检查在岗情况,
如发现组员不遵守纪律,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扣减当月
出勤补助,并通报派出单位。
(二)如因 工作 需要陪同客商回 XX 县实地考察的,须
事前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招商选资项目准入(审核)及建设用
地审批(审核) 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县 招商局 ),但需安
排人员留守值班。
三、 工作 制度
具体的 工作 计划。 驻点 招商 工作 小组采取组长负责制,由组
(二) 驻点 招商 工作 小组要坚持填写 工作 日志,县招商
选资项目准入(审核)及建设用地审批(审核) 工作 领导小
组办公室(县 招商局 )或会同派出单位不定期上门检查指导
工作 。
周跟进的项目情况、客商及企业信息情况报送电子版给县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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